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立思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8-006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因筹划重
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立思辰,证券代
码:300010)自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17-103)、《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号:2017-105)。根据公司及有关各方的初步论证及协商,本次筹划事项涉及
发行股份购买教育类资产,同时,公司正在筹划剥离部分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
年12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号:2017-107)。停牌期
间,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号:2017-108)。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
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号:2017-110),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8日(星
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4日、2018
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
2017-11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2017-112)、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01)、《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号:2018-004)。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1月17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但鉴于各方仍就具体交易方案细节进行沟
通协商,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较为复杂,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
关工作仍未全部完成,剥离部分资产事项亦有序推进中。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开市
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为发行股份购买教育行业资产,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
书》,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并就具体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
    3、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中
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已初步完成,审计、评
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履行或备案的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等。


    二、公司停牌期间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及筹划剥离资产的相
关工作,与交易对方进行具体交易方案的磋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法律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
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但鉴于各方仍就具体交易方案细节进行沟通协商,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较
为复杂,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仍未全部完成,剥离部分资
产事项亦有序推进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后续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2月17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继续停牌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若公司
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