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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2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5
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全婷
婷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附件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全婷婷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生,硕士学历,2009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2014-2015年联合创办广西和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就职
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投融资工作。
    截至目前,全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全婷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全婷婷女士符合《公
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
情形,经查询,全婷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