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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思辰: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董事会近日
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周西柱先生;董事、副总裁雷思东先生;副总裁韩雪先生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事业发展需要,周西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周西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
司其他职务;雷思东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总裁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
上职务后,雷思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韩雪先生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
辞去以上职务后,韩雪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战略与创新发展部相关管理职务。为保障
公司相关工作顺利交接并高效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赵伯奇先生、杨深先生、朱雅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拟
补选赵伯奇先生、全婷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一)周西柱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副董事长、董事周西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由于个人事业发展需要,周西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西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周西柱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周西柱先生所负责的公司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辞去董事职
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周西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周西柱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二)雷思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董事、副总裁雷思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由于个人事业发展需要,雷思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以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雷思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雷思东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雷思东先生所负责的公司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雷思东先生持有公司 37,500 股股票,雷思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三)韩雪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副总裁韩雪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
于个人事业发展需要,韩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韩雪
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战略与创新发展部相关管理职务。韩雪先生所负责的公司相关工
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其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韩雪先生持有公司 76,100 股股票,韩雪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伯奇先生、杨深先生、朱雅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
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周西柱先生和雷思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伯奇先生和全婷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本次提
名的候选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聘任赵伯奇先生、
杨深先生、朱雅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全婷婷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生,硕士学历,2009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2014-2015年联合创办广西和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就职于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投融资工作。
       截至目前,全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全婷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全婷婷女士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全婷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伯奇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1990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毕
业于北京大学。2012-2014年担任北京高思教育集团小学语文总监职务。2014-2016
年担任北京巨人教育集团语文事业部校长职务。现任立思辰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
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裁,豆神大语文联合创始人。
       截至目前,赵伯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伯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伯奇先生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赵伯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赵伯奇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1990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毕
业于北京大学。2012-2014年担任北京高思教育集团小学语文总监职务。2014-2016
年担任北京巨人教育集团语文事业部校长职务。现任立思辰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
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裁,豆神大语文联合创始人。
    截至目前,赵伯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伯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伯奇先生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赵伯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深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长安大学城市
规划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得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曾
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头分院高级规划师、院长助理,阿里巴巴集团菜鸟网
络规划总监、广州园区和天津园区总经理、战略合作总经理兼任雄安事业部总经理,
曾任广东省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揭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挂职雄安新区
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工作。
    截至目前,杨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深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深先生符合《公司法》相关
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杨
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雅特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199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14年-2016担任北京巨人教育集团语文培训中心校长。现任立
思辰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全国分校总校长。
    截至目前,朱雅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雅特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雅特先生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
询,杨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