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依据 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评估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程虹、张汉斌、刘佳勇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