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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检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总裁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聘任的申屠献忠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之情形。经了解本次聘任人
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申屠献忠先生为
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张汉斌、程虹、刘佳勇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