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1-27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300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学宁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本报告签署日期:2015 年 01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新宁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新宁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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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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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新宁物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魏学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1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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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魏学宁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减持的目的
魏学宁先生因资金周转需要减持公司的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
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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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15 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新宁物流 1,145.25 万股(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占新宁物流总股本的 6.362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11.00 230.25 1.27917
01 月 23 日
2015 年
魏学宁 集中竞价交易 10.95 15.01 0.08339
01 月 26 日
合 计 - - 245.26 1.3625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45.25 6.3625 899.99 4.99994
其中:无限售条
魏学宁 1145.25 6.3625 899.99 4.9999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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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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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学宁
日 期:2015 年 0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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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阳光西 760 号
股票简称 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 30001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魏学宁 长春市朝阳区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1,452,500_股__ 持股比例: 6.362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452,600 股 变动比例: 1.36256%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_8,999,900 股 持股比例:__4.99994%_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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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学宁
日 期:2015 年 0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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