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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7-038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2016 年度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

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30)。2017

年 6 月 07 日,公司收到了曾卓先生、罗娟女士和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程功”)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2016

年度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款合计 28,388,900 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5年度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亿程信息100%

股权并募集了配套资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

协议,亿程信息2014-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55.64万元、4,898.53万元、7,130.46万元和

9,037.22万元。在盈利补偿期内若亿程信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

则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应将盈利预测数与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补

足,在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将现

金补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的盈利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共同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公司可以要求曾卓、

                                    1
罗娟、广州程功中的一方或几方承担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内部按照持股比例即88.89%、2.38%、8.73%的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一方

已向公司承担了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该方有权向其他方追偿其应承担的现金补

偿款。



    二、2016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3601 号《审计报告》。亿程信息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金额            实现金额
       项目                                                             差额
                      (利润预测数)        (实际盈利数)
2016 年亿程信息
扣除非经常性损
                         7,130.46              4,291.57             2,838.89
益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三、2016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亿程信息 2016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功签署

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曾卓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

金形式补偿 25,234,893.21 元,罗娟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675,655.82 元 , 广 州 程 功 需 按 照 协 议 之 约 定 向 公 司 以 现 金 形 式 补 偿

2,478,350.97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07 日,公司已收到曾卓、罗娟、广州程功上述业绩承诺现

金补偿款合计 28,388,900 元。至此,曾卓、罗娟、广州程功遵照协议约定对亿

程信息 2016 年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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