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2017-06-0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7-038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2016 年度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
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30)。2017
年 6 月 07 日,公司收到了曾卓先生、罗娟女士和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程功”)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2016
年度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款合计 28,388,900 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5年度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亿程信息100%
股权并募集了配套资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
协议,亿程信息2014-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655.64万元、4,898.53万元、7,130.46万元和
9,037.22万元。在盈利补偿期内若亿程信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
则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应将盈利预测数与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补
足,在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约定将现
金补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的盈利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曾卓、罗娟、广州程功共同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公司可以要求曾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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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娟、广州程功中的一方或几方承担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曾卓、罗娟、广州程
功内部按照持股比例即88.89%、2.38%、8.73%的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如一方
已向公司承担了全部的现金补偿义务,该方有权向其他方追偿其应承担的现金补
偿款。
二、2016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3601 号《审计报告》。亿程信息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金额 实现金额
项目 差额
(利润预测数) (实际盈利数)
2016 年亿程信息
扣除非经常性损
7,130.46 4,291.57 2,838.89
益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
三、2016 年度亿程信息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亿程信息 2016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和公司与曾卓、罗娟、广州程功签署
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曾卓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
金形式补偿 25,234,893.21 元,罗娟需按照协议之约定向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
675,655.82 元 , 广 州 程 功 需 按 照 协 议 之 约 定 向 公 司 以 现 金 形 式 补 偿
2,478,350.97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07 日,公司已收到曾卓、罗娟、广州程功上述业绩承诺现
金补偿款合计 28,388,900 元。至此,曾卓、罗娟、广州程功遵照协议约定对亿
程信息 2016 年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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