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8-07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火灾事故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
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宁”)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文件,京
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深圳新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
案已获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10号院
被告: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博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兰竹西路10号柯仕达工业厂区综合厂
房
(二)起诉状基本内容
2014年6月,原告与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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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及附件《VMI合作规则》,约定由联想公司指定的被
告为原告提供存放备料的仓储并进行日常管理。2015年12月22日被告仓库发生火
灾,致使原告存放于被告仓库中的货物烧毁,现原告要求被告就原告货物的货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货物灭失损失人民币4,744,886.97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深圳新宁公司将积极应诉,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深圳新宁火灾事故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深圳新宁(作为被告,含本次案件)因火灾事故引
发仓储合同纠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未决诉讼案件有
7起,涉及金额人民币65,963,797.24元;未裁决仲裁案件有1起,涉及金额人民
币2,614,921.10元;已决诉讼1起,支付款项及承担相关费用人民币1,945,721.30
元;已裁决仲裁1起,支付款项及承担相关费用人民币5,461,515.40元。深圳新
宁(作为原告)因火灾事故所涉侵权责任纠纷未决诉讼案件1起,涉及金额人民
币5,461,515.40元。(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已计提预计负债人
民币8,028,723.34元。鉴于深圳新宁火灾事故引发的部分仓储合同纠纷及其他诉
讼案件尚处于未开庭、正在审理或上诉中,公司无法对判决结果作出预计,相关
诉讼及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深圳新
宁火灾事故及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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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诉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3、《传票》;
4、《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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