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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7-3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资料进行事前

审查,对相关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       万解秋       董惠良       杨靖超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