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17-11-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证券代码:3000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亿
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以不超过 5,500 万元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
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亿纬锂能 3 号”),亿纬锂能 3 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
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00 人,具体参加
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
上限为 5,5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以亿纬锂能 3 号的资金规模上限 5,500 万元和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 22.07 元/股测算,亿纬锂能 3 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249.21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草案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85,598.5593 万股的 0.29%,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
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
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录

声明          .................................................................. 1

释义          .................................................................. 5

第一章        总则 .............................................................. 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 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8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8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8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 8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 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 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 11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1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2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 1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3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3

                                                               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 14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5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6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 17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17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7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17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9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0




                                                              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亿纬锂能、本公司、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亿纬锂能股票、公
                          指             亿纬锂能普通股股票,即亿纬锂能A股
司股票、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
计划、本员工持股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指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广发资管             指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3号、本定
                          指            广发原驰亿纬锂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向计划、定向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理办法》                                            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
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




                                             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
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一年以上、且具有主管以上职务资格的核心业
务和技术骨干。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合计不超过 5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
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5,5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5,500 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
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 50,000 份(即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超过 50,000
份的,以 10,000 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最高认购份数为 5,500 万份(即认购金额

                                             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为 5,500 万元)。若最终认购金额超过 5,500 万元,将以 10,000 元为单位逐步下
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上限,直至认购总金额为 5,500 万元为止。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7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64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
份额的比例为 11.65%;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4,86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88.35%。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份)        比例(%)
 1           刘建华                董事                  100             1.82%
 2           王世峰           高级管理人员               100             1.82%
 3            孙斌            高级管理人员               100             1.82%
 4           李沐芬           高级管理人员               100             1.82%
 5           唐秋英            董事会秘书                100             1.82%
 6           袁中直                监事                  100             1.82%
 7           曾永芳                监事                   40             0.73%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 493 人)                       4860           88.35%
                      合计                              5,500           100.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
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5,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
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持有人应当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
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
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广发资管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亿纬锂能 3 号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和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亿纬锂能 3 号份额上限为 5,500 万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
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99,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
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亿纬锂能 3 号的资金规模上限 5,500 万元和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 22.07 元/股测算,亿纬锂能 3 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249.21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草案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85,598.5593 万股的 0.29%。最
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
况为准。



                                            10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
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亿纬锂能 3 号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广发资管管理的亿纬锂能 3 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
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亿纬锂能 3 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1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
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
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管理。




                                            1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亿纬锂能 3
号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定向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
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
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
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
无法指定受让人的情形,可由持有份额排名前十的持有人(含并列)按持有份额
比例受让(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受到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不超过
公司股本 1%的限制):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的;


                                            1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
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
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亿纬锂能 3 号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
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
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
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亿纬锂能 3 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1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
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
议审议。




                                            1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
构,并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广发原驰亿纬锂能 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5、托管人:后续协商确定

    6、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本定向计划规模上限为 5,500 万份(不含参与资金在
推广期产生的利息转为计划份额)。

    7、管理期限:本定向计划管理期限预计为 24 个月,可展期也可提前终止。

    8、投资理念:本定向计划在积极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
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9、投资范围:本定向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中国证监会
允许定向计划投资的金融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仅投资亿纬锂能股票
(300014.SZ))、证券投资基金、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协议存款、
大额存单)、其他现金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委托财产投资其
他品种,资产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1、管理费。


                                            1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托管费。
    3、业绩报酬:本定向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4、证券交易费用:定向计划运作期间投资所发生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有
关税费,作为交易成本直接扣除。交易佣金的费率由管理人本着保护委托人利益
的原则,根据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法律法规确定。

    5、与本定向计划存续期相关的费用:本定向计划存续期间发生的注册登记
机构收取的TA系统月度服务费、登记结算费、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
和律师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等,由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依管理人的指令,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定向计划资产中支
付,列入定向计划费用,在每个自然日内按照直线法均匀摊销。

    6、税费:本资产管理计划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
履行纳税义务。本资产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相应税款由本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承担,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的规定,以管理人为纳税人
或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人可以在委托资产中列支。本合同履行期间,法律法规发
生变更的,按照变更后法律法规执行。

    7、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服务费之外的定
向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通知托
管人从定向计划资产中支付。




                                            1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
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8、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
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