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7-11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6 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
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事袁中直先生、曾永芳女士属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
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任职一年以上、且具有主管以上职务资格的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经董事会认
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00 人,其中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其他人员不超过 493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
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监事会对有资格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全体监事一致
认为:公司拟定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监事袁中直先生、曾永芳女士属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
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
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的股份数量进行了
审核,认为:朱智聪、蒙浩峰、郝爱民、杜在超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手续,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已
离职的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未获准行权的 104.9821 万股股票期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