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调整及新增对子公司湖北金泉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8-00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及新增对子公司湖北金泉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新增对子公司湖北金泉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关于调整担保期限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
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考虑到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金泉”)的担保需求,公司对湖北金泉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借款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做出以下调整:
单位:万元
实际担保金
担保 担保额 发生日 担保 期限 累计担 担保
债权人 额(已签署
对象 度 期 期限 变动 保额度 有效
担保协议) 期
中国银行 20,000 20,000 2016年 5年 不变 20,000 5年
湖北 股份有限
公司荆门 10月31
金泉 分行 10,000 10,000 2年 调整 10,000 5年
日
2、关于新增担保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湖北金泉的经营发展所需,湖北金泉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湖北金泉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通汇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2)湖北金泉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3)湖北金泉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4)湖北金泉拟向荆门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
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次对子公司湖北金泉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湖北金泉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011598
住所:荆门高新区荆南大道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材料、电
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化品和国家专
项规定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关系说明:公司持有湖北金泉82.70%的股权。
信用等级:AAA
2、股权结构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82.70%
2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1%
3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19%
合计 100.0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22,357.88 104,598.44
负债总额 196,401.90 78,586.4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9,977.72 25,440.78
流动负债总额 78,528.58 39,588.11
净资产 25,955.97 26,012.01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7,701.02 15,403.86
利润总额 -32.17 2,197.94
净利润 -56.04 2,060.37
注:以上2016年度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致同审字(2017)第310FC0022号审计报告,2017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和反担保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反担保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以其设备提
1 湖北金泉 不超过 20,000 五年
限公司荆门通汇支行 供反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以其设备提
2 湖北金泉 不超过 30,000 五年
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 供反担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以其设备提
3 湖北金泉 不超过 15,000 一年
司荆门分行 供反担保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股 以其设备提
4 湖北金泉 不超过 20,000 五年
份有限公司 供反担保
合计 不超过 85,000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子公司湖北金泉的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
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以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上述
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湖北金泉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17.30%),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但基
于湖北金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认为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其
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3、湖北金泉就该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55亿元(含本次
担保),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58%。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
规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