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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9-00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股 份 数 量 为 74,791,658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138% ; 本 次 实 际 可 上 市 流 通 数 量 为

74,791,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8%。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星期二)。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述
     1、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 万股新股。
     3、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62,328,663 股,发行价格为 27.60 元/股。其
中,陈邦认购 12,465,733 股,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37,181,771 股,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只基金)认购 12,681,159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
关事宜。
     4、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2,328,663 股,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即上市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陈邦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除陈邦
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
       5、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89,180,6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 476,754,204.90 元;同时,以 2017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794,590,342 股。董事会审议权益分派预案后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总股本增
至1,589,355,150股,因此,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1,589,355,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9996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99451股,本次转增794,590,319
股。
       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589,355,150
股变更为 2,383,945,469 股。
       鉴于此,陈邦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转增后变为 18,697,915 股,高瓴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转增后变为 55,770,615 股,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两只基金)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转增后变为 19,021,043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两只基金),上述股东在非公开发行时均承诺:
       本次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获配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不转让。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
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4,791,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8%;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4,791,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两只基金)。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上市流通数
                                                   份总数       售数量
                                                                                 量

         高瓴资本管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
  1                                              55,770,615   55,770,615    55,770,615
         理有限公司         司-HCM 中国基金

                        信诚基金-中信证券

                        -上海临港东方君和

                        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       16,303,751   16,303,751    16,303,751

         信诚基金管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
         理有限公司              伙)

                        信诚基金-中信证券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       2,717,292    2,717,292       2,717,292

                               有限公司


                     合计                        74,791,658   74,791,658    74,791,658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变化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552,432,412        23.18%     -74,791,658      477,640,754      20.04%
通股
二、无限售条
               1,830,947,736        76.82%     74,791,658     1,905,739,394      79.96%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383,380,148         100%           0         2,383,380,148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爱尔眼科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