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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爱
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认真审议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Rimonci 基金追加投资,是基于
Rimonci 基金所投项目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基金所构建的眼科创新生态有助于
公司储备优质项目,完善公司眼科产业链的全球布局,加强和巩固公司在眼科行
业的领先地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该事项不存在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香港爱尔本次 对
Rimonci 基金追加投资 200 万美元。




                                      独立董事:王建平、张志宏、郑远民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