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独立董事意见2016-07-13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
等情况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王代雪、段贤柱、苏中俊、李弘、WANG XU、朱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六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孙陶然、李燕、王雪春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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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没有发现
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
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三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提交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三、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鉴于独立董事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科学决策、强化内部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具
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董事会提出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
远发展,同意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六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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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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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 王英典 孙陶然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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