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6-08-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陆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燕良 联系电话:010-632117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军锋 联系电话:010-632117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是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无
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是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是
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是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
是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1、根据公司 2015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稿,归属于上市
改情况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2.45%,业绩产生较大波
动,经核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控股子
公司中美康士未能完成其承诺的 2015 年度业绩,其子
公司纽赛尔业绩也不及预期,上市公司根据最新出具的
评估报告对账面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需计提商誉减
值 6,026.04 万元;(2)中美康氏 2015 年确认的收入
中部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审计师进行了调减。保荐
机构会持续关注和督促上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2、由于中美康士 2014 年度、2015 年度净利润低于承
诺数额,但中美康士未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补偿
款,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
提出仲裁申请。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16)京仲裁字第 0628 号仲裁
案受理通知》。公司已对相关事项申请仲裁,保荐机构
会持续关注该事项解决情况。此后,公司又发现李晓祥
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违法行为为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
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并新增了仲裁请求。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本案尚未裁决,保荐机构会持续关注该事项解决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 是
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7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2009 年 8 月 31 日,控股股东王代雪与洪薇、段贤柱、武杰、
刘宁、李弘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在行使股东大会
是 不适用
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表决事项进
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
股东意见为准。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
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各自为独立的机构投资者,互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会签署任何一致行
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做出有损公司稳定经营和整体
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代雪于 2009 年 7 月 21 日
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并向公司作出了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亦就采取措施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于 2009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承诺函》。
王代雪、刘宁、李晓祥、常州京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
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 是 不适用
通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
王代雪承诺:自2015年7月6日起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
是 不适用
准的正式文件尽快完成相关股份发行及上市事宜,将认购
5,232,558股,该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
王代雪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150%(即 46.71 元/股)为价格
是 不适用
上限,增持市值区间为 5,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的公司股份,
所需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段贤柱、武瑞华、李弘、刘宁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近六个月减持金额的 10%公 是 不适用
司股份。
公司承诺:分别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
是 不适用
年-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
王代雪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王
是 不适用
代雪先生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 年 1 月 14 日),在
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6 年 5 月 9 日,控股股东王代雪与段贤柱、刘宁、李弘、武
瑞华、宗利、WANG XU 等七人重新签署新的《一致行动人协
是 不适用
议》,就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及董事职权、职责保持
一致行动事宜。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对 2016 年 7 月 27 日,兴业证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欣泰电气”对保荐机构进行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了罚款处理,对相关保荐人进行了罚款和撤销证券从业
资格的处罚,保荐机构已经对承接的项目进行了整体的
内部核查。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白燕良
年 月 日
刘军锋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