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13
2017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9 月 28 日(星
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1
2017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2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
园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邓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永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傅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袁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薛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陈志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2017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02、选举尹力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2-4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4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
事项;
特别提示:2-4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2.01 选举邓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2.02 选举王永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2.03 选举傅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2)人
案
3.01 选举袁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薛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4.01 选举陈志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监事
3
2017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02 选举尹力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监事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和传真应当在2017
年9月27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26日、27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
(三)登记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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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联系人:董志刚
(二)联系电话/传真
电话:027-87180718 传真:027-87180719
(三)电子邮箱:stock@zyhd.com.cn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
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有关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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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中元
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选举邓志刚先生为第 √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2 选举王永业先生为第 √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3 选举傅多女士为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应选人数(2)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1 选举袁建国先生为第 √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
授权委托书
3.02 选举薛峰先生为第四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应选人数(2)人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的议案
4.01 选举陈志兵先生为第 √
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4.02 选举尹力光先生为第 √
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
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2-4提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章):
日 期: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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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18”,投票简称为
“中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位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00,结束
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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