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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0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0,85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
款,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
施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超募
资金不超过 10,85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建国、薛峰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