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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元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2019-05-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元股
份(以下简称“中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中元股份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18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26,143,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29,307,15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835,85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
定 信 息 披 露 及 路 演 推 介 等 发 行 费 用 7,657,779.9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89,178,070.07 元。该事项也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 2504 号《审核报告》。公司已在
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投资项目如下:

                           投资规模(万     募集资金投入       湖北省企业投资登记备案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项目编码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
                                6,875.00            6,875.00   2009010039290105
装置项目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         6,060.00            6,060.00   2009010039290104

                                                1
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
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565.00              5,565.00   2009010039290106
          合计             18,500.00             18,500.00

    2、201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将超
募资金 2,800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
装置项目。

    3、2010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
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4、201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
用超募资金 4,290 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5、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智能
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
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
能电网产业园项目、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资金 8,390.58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875.42 万元合计 9,26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新
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 89.62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6、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
决定使用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7、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
决定使用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8、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将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截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投向               资总额              投入金额          (%)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
                                 6,875.00            5,537.49      已实施完毕
装置项目

                                            2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
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           6,060.00         3,234.70      已实施完毕
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565.00         2,030.42      已实施完毕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500.00        10,802.61
超募资金投向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
                                 2,800.00         2,733.72      已实施完毕
圈成套装置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000.00         2,373.10      已实施完毕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5,000.00         3,886.48      已实施完毕
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
                                 4,290.00         4,290.00      已实施完毕
增资项目
收购广州至德 51%股权并
                                 1,510.00         1,510.00      已实施完毕
增资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600.00        14,793.30

    10、截至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0,896.05(含利息)
               合计                                          10,896.05(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利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
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850.00 万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4、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
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5、授权

                                            3
       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
中心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基于公司有效利用资金的
投资理财规划,是在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的情况下实施,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5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4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 10,850.00 万元购买结
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0,85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3、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
资金不超过 10,850.00 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
体股东利益。

    4、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中元
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晓雷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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