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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8-02-09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选
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    建                  傅    江                    牟   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