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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1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19 年向关联方成都硅源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硅源”)采购固化剂等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

    元;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硅宝”)预计

    2019 年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销售硅烷偶联剂等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预计 2019 年与关联方成都硅源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 1,8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不含税)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万元,不含税)     比例(%)

 向关联人        成都硅源             1600              1571.52              9.39
采购原材料         小计               1600              1571.52              9.39
 向关联人        成都硅源              200                16.32              0.18
 销售产品          小计                200               16.32               0.1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硅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共耕工业园B-1号

    法定代表人:黄含枢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2005年12月22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金属材料、

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及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二)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吴学智女士的配偶黄含枢先生持有成都硅源 40%股份,担任成都硅

源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自然人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采购原材料,以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向成都硅源销

售产品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采购和销售行为,公司在与其交易过程

中获得公允收益,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没有明显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

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向关联方成都硅源采购原材料和向成都硅源销售产品,

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的采购和销售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吴学智女士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议

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和全资子公司安徽

硅宝销售的产品都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