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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
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及 2014 年 1 月以来修订的或
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及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修订的
或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
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