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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牟文)2019-03-30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牟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您们好,本人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担任独立

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1、出席 2018 年 1-12 月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 年 度 应 参 加 亲 自 出 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牟文             7            6             1         0              否
    2、列席 2018 年 1-12 月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列席 2018 年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3 次,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
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对每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其材
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且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独立董事
认为本人任职期内召开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需要表决的会议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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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参加 2018 年 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二)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对以下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三)在参加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以下事件发表

了明确独立意见:

    1、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在参加 2018 年 11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五)在参加 2018 年 11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董事会提前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独立意

见。

       三、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共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公司《2018 年绩效考

核办法》,听取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年度工作报告、2018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

考核,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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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18年度

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时机多次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影响,积极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更全面的了解公

司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牟文

                                                 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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