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回购期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本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6.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066)。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24)。
截至 2019 年 5 月 18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至此,公司本次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4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18 年 12 月 05 日
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8)。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2);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 月 2 日、3 月 2 日、4 月 3 日、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5 月 1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3,55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6.2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5.8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1,510,733.96 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至此,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回购提议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 3,55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若本次回购
股份全部成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按照截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684,655 18.04% 63,244,255 19.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217,296 81.96% 267,657,696 80.89%
三、股份总数 330,901,951 100.OO% 330,901,951 100.OO%
四、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依
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第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及价格等的要求,并
遵守了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2 月 0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成交量之和为 717.79 万股,自《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止,公司未回购股份,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0 股。
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
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
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3、 根据《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适时
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