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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江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4 日直接送达。会议应参
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桦桦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3,277,800 元,同比增长 24.2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44,100 元,同比下降 80.9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05,653,697.2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565,369.72 元,加上结存的未分配利润 852,547,787.47 元,减去年初现金
分红 31,527,446.65 元后,其他调减 289,535.86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
利润为 915,819,132.48 元;公司(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592,168,577.57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8 年末公司总股本 655,789,086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 19,673,672.58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
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
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2018 年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
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详见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