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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12-02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同意聘任王腾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聘任花少富先生、蒋立靓先生、胡慷先
生、张文广先生、秦浪先生、韩振兴先生、孔桦桦女士、秦俊峰先生、任刚要先

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聘任花少富先生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聘任任刚要先生为
公司的财务总监。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赵新建                     黄先海                    蒋贤品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