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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禹节水: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编号:2018-068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持续稳健经营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拟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计划”)。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函告,王浩宇先

生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了 4,430,01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6%,累计增持金额

2,676.89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持续稳健经营的坚定信心以及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并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增持方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情况


                                     1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序号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万元)      的比例

 1        王浩宇    集中竞价   2018 年 5 年 28 日           320,000      6.355        203.36      0.0401%

 2        王浩宇    集中竞价      2018 年 6 月 4 日         360,014      6.209        223.53      0.0452%

 3        王浩宇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15 日         3,750,000      6.000      2,250.00      0.4703%

                      合计                                4,430,014                 2,676.89      0.5556%

           6、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浩宇            181,318,817               22.74%                  185,748,831              23.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持有公司 185,748,83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 797,360,687 股的比例为 23.3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有关规定。

           2、王浩宇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备查文件

           1、王浩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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