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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禹节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2018-08-2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
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监事、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情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证监会指
定网站;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并刊登
于同日的《证券时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决定聘任戴顺宁先生(简历附后)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戴顺宁,男,汉族,甘肃平凉人,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兰州商学院投资经济专业,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2001年起先后在
兰州包装工业总公司、甘肃省公路工程总公司等单位工作;2005年3月至2015年5
月曾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6月至2018
年5月担任拟上市企业金昌宇恒镍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02年获得
经济师职称,2010年获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戴顺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下页无正文)
(本页仅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或董事代表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董事代表)签字:




          王浩宇                   王   冲                  谢永生




          徐希彬                   龚时宏                   李福武




          郑洪涛                   彭   玲                  孙   健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