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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农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8-039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农机”)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
为:骆峰、何志文、吴军旗、潘学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吉峰农机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吉峰同德农机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吴忠市吉峰万盛达农机汽车有
限公司拟向银行分别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930 万元、570 万元与 4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担保额度以实际融资额度
为准。

    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