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18-102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杭州华星创业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控股子公司
管理制度》。现将具体修订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 母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
员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由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
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长确定。
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 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
第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 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母公
第
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 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母公
(六)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
点
议; 大会审议;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 (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
第十六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
条
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 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
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 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
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签订委托或
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依据《杭州 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依据《杭州
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限应当提交公司董事 程》规定的权限应当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 会 审 议 的 , 提 交 母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 ; 应 当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提交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提交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的金 子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的金
额,依据《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 额,依据《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长工作
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授 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
权总经理决策的范围内的,依据子 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
公司章程规定由子公司董事会或子 经理决策的范围内的,依据子公司
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 章程规定由子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
总经理审议决定。
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