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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日药业: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1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11,054,79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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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蓝武军   商晓梅
    咨询电话:022-59623217
    传真电话:022-5962329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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