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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19-01-0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及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2018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1,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
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2018 年 12 月 0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83),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19,499,9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64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2)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规则要求,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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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29,99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0.996327%,最高成交价为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8元/
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01,579,921.48元(含交易费用)。
    2、截至2019年1月3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0,99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1.029538%,最高成交价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2元/股,
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04,627,309.7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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