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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兄弟: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7-067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63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63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
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王忠军先生、王忠磊先生、叶宁先生、丁琪女士、刘晓梅女士、王夫也先生
6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
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
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王力群先生、盛希泰先生、王超群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
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
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
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华影天下(天津)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
司,拟向鑫航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业务,融资保理循环额度人民
币 2 亿元,期限一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忠军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纽约州立
大学大众传媒硕士。历任国家物资总局物资出版社摄影记者、中国永乐文化发展
总公司广告部经理、北京华谊兄弟广告公司总经理、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王忠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王忠磊先生系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日,
王忠军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612,229,855 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8,234,062 股;通过“国民信托华谊兄弟大股东增持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16,332,289 股;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17,663,504 股。王忠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忠磊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职员、北京华谊展览广告公司行政总监、北京华谊兄弟广
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谊兄弟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
    王忠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王忠军先生系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日,
王忠磊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71,681,986 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929,969 股;通过“国民信托华谊兄弟大股东增持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3,752,017 股。王忠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梅女士,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北京农场局商业公司会计。现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刘晓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为夫妻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叶宁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与管理学硕
士,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南油房地产公司,大连万达集团商业发展有
限公司发展部总经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总经理,万达电影
院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
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叶宁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叶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71,910 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琪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曾任职生力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维亚康姆中国区
财务经理,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日本武田(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中
国区财务经理,美国荟才环球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经理。现任华谊
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丁琪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丁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33,137 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夫也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大学硕士
学位。现任北京还有电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集结号资本合伙人、
北京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王夫也先生与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忠磊先生系叔侄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力群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公共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巴士集团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
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现代轨道交通
公司总经理。现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王力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超群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
律硕士。曾担任潞安环能(601699)、太原财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科特独立董
事;现担任山西省国资委、潞安集团、永泰能源、沁和能源、霍州煤电、海德股
份等数十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蓝焰控股(000968)、紫林醋业
独立董事,长治银行监事以及山西祝融万权(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等。
    王超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希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
任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长,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等。
    盛希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