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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兄弟: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7-105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际经营的需要,
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
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娱乐投资”)拟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5 亿元。

    2、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自股东大会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
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450.5919 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6)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
播剧、电视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国产影片发行(凭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摄制电影(单片)。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
息咨询服务,影视广告制作、代理、发行,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
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营业收入                 2,419,301,348.51      3,503,457,272.67
    营业成本                 1,292,068,264.68      1,710,347,958.56
    利润总额                   829,916,273.47      1,287,764,537.68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601,421,692.49         808,134,026.02
股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项目/年度              2017 年 9 月末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              19,939,487,362.53       19,852,631,103.57
    负债总额               9,714,542,196.56       10,002,218,185.81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
                             9,465,243,840.52      9,035,953,456.32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4、担保金额:人民币5.5亿元。

    5、担保期限:两年。具体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
期限为准。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娱乐投资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
债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
要,董事会一致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安排后续协议的签署。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娱
乐投资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
公司经营发展和满足公司目前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
顺利进行;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总额约为 37.58 亿元
(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5%。
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