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8-005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
暨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的通知,
常州诺亚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在 2018 年 1 月 18 日增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
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出现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买入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常州诺亚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交易明细如下:
序 买卖 成交 股数 金额 占总股本比
日期
号 方向 均价(元) (股) (元) 例比例
(元/股)
1 2018 年 1 月 16 日 买入 7.27 284900 2072502.34 0.142%
2 2018 年 1 月 17 日 买入 7.37 957400 7060010.90 0.479%
3 2018 年 1 月 18 日 买入 7.76 1033800 8026926.440 0.517%
合 计 买入 7.54 2276100 17159439.68 1.138%
二、常州诺亚在增持过程中操作失误卖出股票的情况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增持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 “买入”
指令操作成“卖出”指令,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6%),
成交均价 7.605 元/股,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常州诺亚的上述交易行为未
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
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常州诺亚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常州诺亚持有公司股份 41517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6%,
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收盘共增持公司股份 2270900 股,增持后常州诺亚持有公
司股份 43788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9%。
四、后续增持计划
常州诺亚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
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1、公司及常州诺亚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
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并同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天龙光电的股份,自觉遵守《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常州诺亚将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所得收益 2340 元于五个工作日上缴公
司 。计算方法:5200 股*(卖出最高价 7.61 元/股-买入最低价 7.16 元/股)=2340
元。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常州诺亚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