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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公告2018-03-07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8-015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股东冯金生先生因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
公司与青海百生洗煤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纠纷一案,其持有的公司 5000000
股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卖出。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冯金生先生通知,冯金生先生于 2018 年 3 月 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3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165%,本次减持后,冯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9999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股)         比例

  冯金生       集中竞价    2018 年 3 月 5 日         7.951           43300       0.0216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冯金生                     10043292           5.021646%      9999992        4.999996%
                流通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冯金生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冯金生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后,冯金生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