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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光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编号:2019-04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
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于今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7)内民初 39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和 2019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案件情况:常州诺亚向
德源兴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兴盛”)借款 1.6 亿元,由于未按借款
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德源兴盛向人民法院起诉常州诺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8)、《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二、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调解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
如下协议:
    1、德源兴盛与常州诺亚双方确认借款本金待偿还余额为 1.56 亿元;
    2、常州诺亚应于 2019 年 9 月 1 日之前、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分别偿还
德源兴盛借款本金 2000 万元、1.36 亿元及承担 18%的年化利率。如常州诺亚未
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偿还 2000 万元,德源兴盛有权对案涉全部款项 1.56 亿元及
利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一审案件受理费 1,047,998 元,减半收取为 523,999 元,由常州诺亚负
担。诉讼保全费用 5,000 元,由德源兴盛负担。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德源兴盛起诉常州诺亚及法院调解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也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
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7)内民初 39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