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3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公司负责人孙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云秀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 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6)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8)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9)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龙光电 股票代码 30002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利 张持竖 办公地址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 号 电话 0519-82686000 0519-82330395 电子信箱 info@hstl.cn info@hstl.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105,775.38 7,871,881.22 4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64,001.53 -21,378,613.96 8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658,437.83 -23,256,037.78 67.07% 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063,442.53 -18,067,293.21 33.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3 -0.1069 81.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3 -0.1069 81.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 -8.75% 5.4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6,562,171.88 179,772,150.19 -7.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5,257,909.33 119,121,910.86 -3.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11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诺亚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89% 43,788,606 0 冻结 43,788,606 限公司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3.03% 6,052,110 0 冯金生 境内自然人 2.52% 5,043,292 0 冻结 5,043,292 孙渝 境内自然人 2.02% 4,390,066 0 苏喜 境内自然人 1.84% 3,679,045 0 陆明富 境内自然人 1.19% 2,386,530 0 李国风 境内自然人 1.15% 2,307,158 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07% 2,141,2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魏凤英 境内自然人 1.01% 2,022,106 0 上海天倚道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67% 1,330,000 0 天倚道-幻方星 辰 2 号私募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说明 行动人。 公司股东徐开东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85,100 股外还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967,01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052,110 股;公司股东苏喜除通 过普通账户持有 19,100 股外还通过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持有 3,659,945 股,实际合计持有 3,679,045 股;公司股东陆明富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80,900 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305,63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86,530 股;公司股东李国风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5,600 股外还通过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301,558 股,实际 合计持有 2,307,158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2019 年 1-6 月份,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要求,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任务。 2019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低迷,受经济周期、去杠杆、贸易战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国内工业企业都面临综合成本上升、 融资困难等生存压力,投资信心不足、企业开工不足,诸多民营企业陷入债务违约,无暇顾及发展。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 公司采取收缩战略,调整发展计划,尽可能将损失降至最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05,775.38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1.08%;营业利润-4,858,644.5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0.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864,001.5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1.93%,基本每股收益-0.019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1.95%。 有关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如下: 1、研发工作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 N 型单晶拉晶以及半导体硅材料实验研发工作,为现有设备能生产新型光伏材料甚至半导体材料寻 求解决办法。 2、光伏设备组装生产 公司设备研发工作仍在进行,拥有 1.7 万平方米的组装生产车间,获得订单后具备开工生产能力。目前公司单晶硅生长 炉、多晶硅铸锭炉在市场上已没有技术优势,加上设备制造成本高、垫资多,生产、安装、调试周期长,货款回收难等不利 因素,公司已筹划转型。 3、多晶硅生产 公司现有 20 台 G6 多晶硅铸锭炉和 0.5 万平方米生产厂房,具备生产能力,目前因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投产,正在积极洽 谈合作事宜,争取早日恢复生产。 4、切片业务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承接了上海日进机床有限公司 35.34 万片玻璃面板切片加工业务。上述两笔订单 已于 2019 年 5 月前交货,收到货款 98.96 万元。后续有望继续获得订单。 5、其他事项 (1)公司与潘燕萍股权转让纠纷,法院已判决公司胜诉,潘燕萍需向公司支付 280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以及按年利率 6%计算的迟延付款违约金;公司与常州天龙加工合同纠纷,法院已判决公司败诉,公司需向常州天龙支付 2,144.41 万元加 工价款及按年利率 6%计算的利息损失。 (2)公司客户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雷迪”)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至 2018 年末,公司 应收旭阳雷迪的应收账款 73,678,358.47 元,公司已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0,770,999.47 元,计提比例为 96.05%。公司 积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 (3)扬州天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公司租赁和水电等费用,且累计金额较大。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讨。 (4)持续推进账务清收工作,组织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相关人员对公司多年来账面上的应收、预付账款进行梳理 询证。其中部分企业已资不抵债倒闭破产,公司将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销处理。剩余部分公司正积极与用户沟通追讨,采取 包括运用法律措施等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3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董事会批准 【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董事会批准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 a.财务报表列报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将“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其他列 报格式的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20190101)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20181231) 应收票据 11,56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473,747.77 应收账款 18,462,187.77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328,393.20 应付账款 26,328,393.20 b.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 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利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