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取消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2017-08-08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取消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目前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取得的情况和公司战略需要考虑,经公司及
各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公司拟就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并与交易对方做进一步磋商,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
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于 8 月 9 日起继续停牌并计划于 8 月 16 日前根据相关
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取消定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取消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取消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陈菁佩: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