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2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疗”)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阳普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阳普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认购 INCELLDX, INC.
可转换本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普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本次认
购可转换本票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在 IVD 领域的
产业布局,符合公司的利益。本次认购可转换本票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本次投
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陈菁佩: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