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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公司债券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6-28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0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广州阳普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
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概况 ...................................................................................... 3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3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5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6
六、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1
七、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2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九、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2




                                                                                                             2
       一、受托管理的债券概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
债券为“17阳普S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项目                                17 阳 普 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债券名称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5 号”文核准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发行,发行总额 3 亿元
债券期限              5 年(3+2)
发行规模              人民币 3.00 亿元
债券利率              5.65%
计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
付息日
                      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
                      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担保方式
                      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时信用级别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跟踪评级情况          不适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募集资金用途
                      流动资金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
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深圳市高新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或“高新投集团”)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3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一)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是发行人实施业务聚焦,全面加速医学诊断和医疗信息化战略布局
的承上启下之年。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既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在原有的真空采
血系统等主营业务上继续保持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对传统采血业务体系进行
产品系列升级,加速液体活检管、血栓弹力图仪产品的注册申报,为实现由研发

支出向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转化夯实基础。同时,进一步统筹整合业务资源,
推进区域医疗信息化的产业布局,子公司广州惠侨医疗信息化系统业务继续保持
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加速推出新产品、开展
新业务的同时,继续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并可持续发展的外延式并购标的,特别是

海外优质医疗项目的并购。上述开拓新业务的资金投入,也对公司的短期利润产
生影响。

    2017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54,965.28 万元,营业成本 30,413.65 万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15.85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319.34 万元。

    为保障公司融资的安全性及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了 3 亿元创新

创业债券,直接导致债券应付利息增加。此外,报告期美元汇率下跌,导致公司
汇兑损失增加。综合财务费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约 1,770.00 万元。

    此外,经资产减值测试,子公司江苏阳普收购后整合效果未达预期,基于审
慎原则,2017 年对其进行商誉减值,造成资产减值损失 902.76 万元。

    (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174,587.24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74,937.12 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 99,650.1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8,215.33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29,283.07 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48,932.26 万元。2017 年度,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54,965.28 万元,营业利润为 1,693.33 万元,净利润为 824.52
万元。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219.30 万元,投资


                                                                           4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88.77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 10,891.02 万元。

                             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 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度 /末        2016 年 度 /末
流动资产合计                                      74,937.12            59,605.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650.12            87,382.34
资产总计                                       174,587.24             146,987.84
流动负债合计                                      29,283.07            41,272.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932.26            10,297.14
负债合计                                        78,215.33             51,569.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371.91             95,417.86
营业收入                                          54,965.28            51,710.30
营业利润                                           1,693.33             2,477.62
利润总额                                           1,692.85             4,051.14
净利润                                              824.52              3,04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19.30             2,318.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8.77             -3,265.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91.02             -3,016.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252.02             -3,715.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8,236.47             9,757.66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395 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 3 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发行
总额人民币 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250 万元后到账金额 2.975 亿元人民币。

    根据《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
用不超过 2 亿元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医

疗器械产品研发、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医疗器械生产设备的采购

                                                                               5
及升级改造,以及员工工资发放和缴纳相关税费等。

    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4,468.67 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
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相一致。

    (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17 阳普 S1”公司债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发行人、受托管

理人与监管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事
宜作了明确的规定。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
常。


       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未发生重大变化。

    1、 担保人情况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产
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银

行贷款担保、债券担保、政府资金担保、基金产品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高
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通过管理
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
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

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投
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保


                                                                         6
证担保业务品种。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投资、
直接投资(含 VC、PE、定向增发)、创投基金管理、小额贷款、典当借款。

    截至 2017 年末,高新投资产总额为 1,346,952.97 万元,净资产为 1,119,617.3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19,107.6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6.88%,流动比率为 9.91,速动比率为 9.91。2017 年度,高新投实现营业总收
入 150,517.45 万元,净利润为 83,487.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3,467.62 万元。

    高新投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
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

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根据鹏元 2015 年 12 月出具的跟踪评级
报告,高新投 2015 年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的代偿
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小。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出具
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代偿能力极

强,违约风险极低。根据 2016 年 9 月 27 日鹏元出具的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
告,将高新投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上调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 2017 年
5 月 25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 959.62 亿元

(其中融资性担保 41.20 亿元,商业担保 352.90 亿元,金融产品担保 565.52 亿
元)。累计担保余额及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857.11%。

    2017 年度,高新投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05 亿元。实现净利润为 8.35 亿元。
总体来看,高新投收入规模较大,自主盈利能力较强。从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来看,
高新投无银行贷款等刚性债务,整体负债水平较低, 2017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16.88%,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综合来看,高新投作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
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2、 担保函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7
    被担保的债券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为准),期限
为不超过伍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 元)。

    (2)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本期债券的本金、
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
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5)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如发行人未能按
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数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
现债权的费用,则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
任。

    (6)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
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7)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

                                                                        8
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8)主债权变更

    经本期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利率、付息方式
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
担该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9)加速到期

    本期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

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
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
前兑付债券本息。

    (10)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于本次“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为准)发行获
得交易所核准并成功发行之日生效。

    (11)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该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
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因该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向担保人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9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
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
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偿债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
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
金流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

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
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
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
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
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
会议”。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
人”。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受托
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
风险。

                                                                      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详见“五、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
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
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到首个付息日,未形成在偿付事项。

    ( 2)设立偿债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根据《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偿债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
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
制度安排。

    报告期内不涉及触发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

    (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报告期内,“17 阳普 S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受托管
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并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和 2017 年 6 月 7 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1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充分履行职责,在债券存续期内完成定期报告和临
时报告的相关披露,对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信息进行了准确披露。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 本息偿付安排

    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到首个付息日,未形成本息偿付事项。


    七、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不适用。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九、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2017年1-5月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共3次,发行人

                                                                       12
及受托管理人均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 一)、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1、 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2017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日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2、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受托管理人获知发行人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并及时对相关情况展开核查,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本次发行人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信息披露情况

    就此事项,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
职工监事的公告》,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受托管理人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二)、发行人 2017 年 1-5 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1、 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为 76,646.76 万元(未经审计),


                                                                        13
较 2016 年末增加 40,250.43 万元,占 2016 年末净资产 95,417.86 万元的 42.18%。
发行人新增借款规模较大主要由于发行人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7 年 5 月 2
日成功发行 17 阳普 S1,募集资金规模 3 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
动资金;以及子公司新增 1 亿元贷款,主要用于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2、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受托管理人通过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文件,获知发行人 2017 年 1-5 月累计新
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并对上述事项展开进一步核查,通过询问发行
人和查阅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并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3、 信息披露情况

    就此事项,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受托管理
人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三)发行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1、 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筹划收购两家医疗器械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发行人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因对标的之一数字化 X 线摄影系
统生产商的收购终止,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并继续推进对另一
标的彩超产品渠道商的收购计划。2017 年 9 月 7 日,经双方多次沟通与反复论
证,各方认为目前进行资产收购事宜的条件尚不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资产购买事宜。

    2、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受托管理人通过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文件,获知发行人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就此事项及其进展与发行人保持沟通,了解相关收购事项进度,对相关事


                                                                           14
项进行核查并获取相关资料,并且在此过程中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受托管理人认为此次发行人筹划及终止该重大资产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 信息披露情况

    就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广州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于 2017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广州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4 日披

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广州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资产收购事项的公告》。

    就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受托管理人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15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6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