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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疗”)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阳普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
为健全的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止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在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
尽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陈菁佩: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