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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2  

						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 阳普 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6 楼 2 号会议室以
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永鹏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普股权的议案》
    为实施全面聚焦主业的战略,对非核心业务板块进行松绑,集中优势资源大
力发展核心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398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江
苏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普”)的 5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
王世龙。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以 121 万元人民币和 22 万元
人民币的价格将持有江苏阳普 16.8%和 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王世龙和黄
炳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普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转让江苏阳普的股权有助于公司实施全面聚焦主业
的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核心业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次转让控股
子公司江苏阳普股权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
议案》
    由于受国内金融行业去杠杆、金融监管新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筹措到更多的增持资金,实际控制人个人的大量资金
也用于置换资管计划优先级资金、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补仓。综合上
述外在因素和个人因素,增持计划的实施受到阻碍,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员
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终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实施增持
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增持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邓冠华先生、蒋广成先生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增持人终止实施
增持计划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