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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通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 2018 年 06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47)。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07 月 0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8-06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
币 1 亿元(含 1 亿元)进行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若
依据回购上限人民币 3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2,000.00 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5.04%。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
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07 月 05 日至 2018 年 08 月 18 日,每日 8:30—11:30、13:
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仰凯锋、张家琪
    联系电话:0510-83709871
    联系传真:0510-83709871
    邮政编码:214112
    联系邮箱地址:boton300031@126.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