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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032         股票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9-0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龙机电(淮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金龙”)
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龙”)提供不超
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前已审批的金额)的担保。
    上述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审批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相关担保事项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本
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金龙机电(淮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10 日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新蔡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芮泽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产
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淮北金龙总资产为 39,302.29 万
元,净资产为 10,580.18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9,817.59 万元,实
现净利润为-3,918.78 万元。

    2、名称: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6 月 29 日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
    法定代表人:刘家荣
    注册资本:41,910 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零配件、电器零配件、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兴科电子(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64,139.15 万元,净资产为 44,578.77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59,651.57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378.88 万元。

    3、名称: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21 日
    住所:东莞市寮步镇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 7 号
    法定代表人:黄安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
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东金龙总资产为 38,555.87 万
元,净资产为-25,625.0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829.97 万元,实现
净利润为-48,303.34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子公司淮北金龙、兴科电子、广东金龙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
和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各子公司业务
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是保
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能有效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本
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
    五、经审批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审批的子公司、曾孙公司累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比例为31.71%。经审批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2%。经审
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担保已审批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
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不超过70.46%。
    2 、 2018 年 9 月 , 公 司 在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温 州 分 行 账 户 中 的 存 款 人 民 币
66,336,000元被冻结。本次公司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被冻结系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典当”)诉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
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绍平、徐微微、金美欧典当纠纷一案,原告
物产元通典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此案中,公司原董事长
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为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
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借
款发生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及2019年1
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此案尚在审理中。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