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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236,16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
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马洪军、于冬
    咨询电话:010-62182656
    咨询传真:010-62185097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