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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高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会计政策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2018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2、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会【2018】15 号文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
项目分类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及净利润产生
影响。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的期初及上期项目进行了变更,主要影响如下:
    变更后列报项目      变更后金额       变更前列报项目      变更前金额

                                         应收票据            352,553,999.3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09,398,898.30
                                         应收账款             256,844,898.92

                                         应付票据             123,362,386.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3,835,328.64
                                         应付账款             140,472,942.24

                                         应付利息                 638,994.43

其他应付款              2,707,024.1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68,029.75

管理费用                46,672,759.39
                                         管理费用              66,974,671.84
研发费用                20,301,912.45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