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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9-11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17-051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余新女士的通
知:因资管计划管理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国联中科电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到期后不得续期,故持有人余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亮先生委托资管计划管理人
于 2017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完毕该计划持有的
公司股份 17,227,120 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3%。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
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余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邓亮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
值,积极响应增持号召,通过“国联中科电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股份 8,613,560 股。具体详见 2016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公司控股股东余新女士承
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259,003,0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5,900,302.9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259,003,029 股,
实施后公司股本将达到 518,006,058 股。本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因此,
公司控股股东余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亮先生通过“国联中科电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8,613,560 股调整为 17,227,120 股。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控股股东余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亮先生通过“国联中科电
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国联中科电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17,227,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3%;
    4、减持价格:2017 年 9 月 7 日减持 9,000,000 股,交易价格 9.69 元/股;2017 年
9 月 8 日减持 8,227,120 股,交易价格 9.49 元/股;
    5、减持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2017 年 9 月 8 日;
    6、减持后所持股份情况:减持后,“国联中科电气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持
有公司股份;
    7、减持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该资产管
理计划到期不得展期,必须终止,属于被动减持。

    三、其它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余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亮先生从二级市场通过资产管
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余新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
不减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