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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关于拟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2018-08-16  

						股票代码:300036               股票简称:超图软件               编号:2018-04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产业并购基金概述
    (一)超图道乐并购基金概述
    2015 年 10 月 22 日,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鹰潭市道乐博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思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超图道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超图
道乐并购基金”)。超图道乐并购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公司自有资金认缴 1,250 万元,约占基金规模的 8.33%。
超图道乐并购基金投资领域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重点投资包括不动产登记在内的
GIS 应用软件业务领域中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宁波超图道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成立。
    自成立之后,超图道乐并购基金为公司锁定了标的公司资源——北京世纪安图数
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对标的公司进行了一定的整合与培育,为公司过滤了前
期的潜在风险。2016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
并购工作,且超图道乐完成了此次对北京安图投资的投资成本及收益的各方分配。之
后,由于设立后宏观形势与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截至目前,该并购基金未持有其
他公司股权,也没有其他形式的对外投资,后续各方亦根据约定未实际出资。
    (二)宁波卓超并购基金概述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
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卓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思
博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超图知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暂命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并购基金目标募集规模预计为1.5亿元(含1.5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公司自有资金认缴1,250万元,约占基金规模的
8.33%。该并购基金投资方向为:围绕超图软件主营业务,主要侧重于GIS及相关行业
未上市成熟型企业的股权投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年3月11日,宁波卓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自成立之后,由
于宏观形势与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截至目前,该并购基金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也没有其他形式的对外投资,各方亦根据约定均未实际出资。
    二、本次注销产业并购基金的原因
    根据并购基金设立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为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五
(5)年。其中有限合伙的投资期限为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二(2)年,退出期限为
二(2)年。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同意,普通合伙人有权
将存续期延期一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两个并购基金的投资期限均已届满,均进入
了退出期限,经与各方协商,拟注销前述两个并购基金。
    三、本次注销产业并购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产业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来将会持续借助专业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
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加快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并购基金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设立协议的相关约定,
经与各方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本次注销并购基金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产业并购基金。
    五、备查文件
    1、《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