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超图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耳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7,833.11 万元(包含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与理财收益 965.1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
    公司董事卫丽红女士因所在单位(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
所)对其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同意提名黄文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周五)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甲 10 号电子城 IT 产业园 107 号楼 6 层 6-1 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




                                      2
附件:黄文力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学士,曾用名:黄鑫鑫。
    黄文力女士于 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读于天津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取得学士学位。
    黄文力女士自毕业后一直工作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任职于
财务资产处。
    黄文力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公司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黄文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文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5)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6)为失信被执行人;
    (7)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8)《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




                                    3